2018年11月17日 星期六

所巴特─ 用行動表現愛心的人
經文:使徒行傳廿1─6;羅馬書十六21
鑰節:同他到亞西亞去的,有庇哩亞人畢羅斯的兒子所巴特。(徒廿4)
參考經文:羅十五25─33;林前十六;林後八
提要
        所巴特是馬其頓省中庇哩亞教會的人,他是畢羅斯的兒子,所巴特名字的意思是「拯救父親」。他可能是庇哩亞教會的領袖,熱心於服事和公益活動。在保羅第三次周遊傳道時,他與其他六人亞里達古、西公都、該猶、提摩太、推基古和特羅非摩跟隨保羅一同到亞西亞。這七人分別代表愛琴海兩岸的外邦教會,這些教會都是保羅所建立的。這些人隨同保羅,將他們收集的款項,帶到耶路撒冷,去幫助當地貧窮的猶太基督徒(徒廿四17)。這是保羅一再教導外邦基督徒,用實際的行動,表現他們在主裡的愛心,用樂意的捐款,幫助需要的信徒。保羅甚至稱這是「屬靈的好處」和「善果」,而所巴特正是推動並且辦妥這事的人。(羅十五25─33;林前十六;林後八)
        許多聖經學者認為,所巴特就是羅馬書十六章21節中的所西巴德,果真如此,他可能就是保羅的親屬了。保羅代他向羅馬的教會問安。雖然聖經對所巴特的生平幾乎沒有提及,但卻提到他最重要的事奉,他是許多默默協助保羅傳道的眾多同工之一,若不是這些無名英雄默默的付出,想必保羅一路走來一定更加辛苦了。
默想
1.所巴特代表庇哩亞教會的信徒,用實際的行動,表現他們在主裡的愛心。用樂意的捐款,去幫助需要的信徒。聖徒啊!愛心不能只是口號,必需化成行動,才能得著「屬靈的好處」和「善果」。
2.所巴特是保羅眾多同工之一,雖然是無名小卒,卻在保羅傳道的事工上成為一股助力,就因為有許多像所巴特這種信徒,願意無怨無悔的付出,福音的種子才得以在各地往下紮根,向上結果。
祈禱
主啊!求您釋放我們的心,不在乎人的記念與否﹖只在乎您所在乎的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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