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9年1月17日 星期四

保羅(廿) ─ 非斯都說保羅癲狂
經文:使徒行傳廿四27─廿六32
鑰節:先在大馬色,後在耶路撒冷和猶太全地,以及外邦,勸勉他們應當悔改歸向上帝,行事與悔改的心相稱。(徒廿六20)
參考經文:徒廿三11;廿八18,19
提要
        大約主後59年,腓力斯被調回羅馬,由非斯都接任。他再度審訊保羅,這次的審訊和前次腓力斯所主持的並無兩樣。罪名並沒有證實,保羅反對上耶路撒冷受審,他知道那裏會有遭謀殺的危險。因此保羅要上告該撒,這是他羅馬公民的特權,非斯都感到不安,因為他知道控訴保羅的理由很弱,因此不知道寫什麼呈奏給皇帝。(徒廿五12─廿七1)
        如同彼拉多把耶穌送交希律安提帕面前受審一樣,非斯都也使正在訪問該撒利亞的亞基帕王與百尼基聽審保羅的案件。這對亂倫的猶大君王出現在保羅面前時,似乎是他們在受保羅的審訊,因為保羅悔改順服的道理,使得亞基帕王也承認自己幾乎做基督徒。保羅提到︰「無論是少勸、是多勸,我向上帝所求的,不但你一個人,就是今天一切聽我的,都要像我一樣。」何等奇妙!保羅因為囚犯的身份,才能站在這些高官顯貴面前見證主的福音。
        在這兩年將結束時,看見上帝的安排,保羅終於如願以償,向羅馬進發,他一步步地,應驗了他從起初所接受的呼召,向外邦人作基督的見證。
默想
1.保羅因為有羅馬的公民權,使得他能上告於該撒,並且在被囚之時備受禮遇,也對他傳福音的事工上帶來極大的方便。你是否曾經想過,不管你今天擁有什麼身份或地位,其實都能成為你傳福音的好處﹖
2.保羅若不是成為囚犯,可能永遠沒有機會站在這些高官顯貴面前為主作見證。有時,患難、逼迫和苦境更能成就上帝福音的果效。
3.保羅若不是在耶路撒冷被囚,他也就不能上告於該撒,完成上帝對他的呼召。由此,我們明白,為什麼明知耶路撒冷有捆鎖與患難等著他,他仍然選擇走完從主領受的路程。聖徒阿!選擇主的道路、遵行主的旨意永遠是聖徒最大的責任。
祈禱
主啊!一心走主道的人,在他人生的路上,乾旱中有甘霖,荊棘叢中有冠冕。主啊!唯願我們甘心事奉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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