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8年1月23日 星期二

以利法─宗教道德主義者
經文:約伯記四、五、十五、廿二
鑰節:必死的人豈能比上帝公義麼?人豈能比造他的主潔淨麼?(伯四17)
參考經文:伯二11~13;六;七;十六;十七;廿三;廿四;四十二7~9
提要
        以利法是約伯三個朋友之一,從死海之南以東地的提幔而來,特要安慰約伯。以利法名字的意思是「上帝是他的力量」。他是三人中年紀最大,也是最有智慧的。在七天七夜的靜默之後,他首先開口,從他的談話中我們發現,他的人生觀是建立在他的觀察(伯四8;五3;27;十五17)和特別的屬靈啟示(伯四12~16)上。當然,他從提幔人祖先所領受的智慧也應用在他的辯詞中。(伯十五18,19)
        他首先承認約伯本是敬虔的,(伯四3~7),從他的觀察中,他發現人受苦的原因,必定是因為他犯罪,上帝刑罰他。因此他嚴厲地責備約伯的罪過。以利法似乎搖著頭說:「上帝不會弄錯,你到底做錯了什麼事而到如此的地步呢?」他認為約伯受苦,就是因為他犯罪。他說:「請你追想,無辜的人有誰滅亡,正直的人在何處剪除。」他在臨別時勸告約伯:「你要認識上帝,就得平安。」
        其實以利法的觀點和經驗是十分狹窄而不完全的,他對上帝的看法也是相當膚淺而不正確的,他對受苦的結論更是一知半解,但他卻固執地將他的觀點強加在約伯身上,害得約伯苦上加苦。也試著要解開約伯受苦的原因,最後卻陷入自我為義的死結中。
默想
1.以利法的話語,表面上看似乎深思熟慮,滿了智慧和深度,但卻冷酷無情,他並沒有站在受苦者的立場設身處地的想,卻固執地堅持他的觀點,認為義人不會受苦,苦難是犯罪的結果。今天在教會中,也不乏以利法這種人。
2.當人陷在苦難中時,最需要的乃是真心的關懷,真愛的鼓勵,真實的安慰。求主讓我們做個陪伴的人。
3.不要將自己的想法和領受強加在別人身上,因為上帝在每一個人身上的帶領都是不同的。
祈禱
主啊!人何等有限,愛的呈現方式是極有限度的。但主,您乃鑒察人的用心,方式雖不當,若出於真心,也是一種陪伴。求主幫助我,不將自己的領受強加在別人身上。

沒有留言:

張貼留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