天路伴侶
第八章 難纏的岳家──大衛和米甲(4)
撒母耳記上十八~十九章
有何對策
仇恨、習慣、幫助和傷害──姻親問題可以歸納在上面四個項目中。那麼我們該怎麼做呢?
首先必須有一個好的開始。古老的猶太諺語說:「當孩子結婚時,他就離開了他的母親。」這並非表示孩子不再關心他(她)的父母,也並非意味著父(母) ──子(女)的關係不再存在。事實上,每個結了婚的人都是三個家庭的一份子:我的、你的,和我們的,只是丈夫和妻子所組成的家庭,是三者中最重要的一個。
這也就是創世記二章24節重要之處,聖經上說:「為這個原故,人要離開父母,與妻子聯合,二人成為一體。」
「離開」(leave)。(azab),這個字的原意是放棄或捨棄,這個字也用在創世記卅九:12,當法老的太太拉住約瑟的衣裳要他同寢時,約瑟把衣裳「丟」在婦人手裏,跑到外面去。聖經上也告訴我們要照顧自已的父母,所以我們不能把這節經文解釋為完全與父母親分離;但是也要注意:我們必須有效地分別我們自己與父母親。
「聯合」cleave(dabaq)這個字的原意是附著或粘牢。這指出兩者之間親密的關係,這個聯合是不能分開且是永久的。
我在所主持的每一場婚禮中,都會強調這種「離開」與「聯合」。我指出:婚姻是我們的關係再組織的時刻。年輕男女開始一種超越其他任何人類關係的新關係。我也詢問父母親是否願意接受子女把他們放在第二重要的地位,當然,他們仍是你的孩子。
如果在婚姻之始,我們就有效地切斷與父母之間的聯繫,而將自己完全獻給另一半;如果我們的雙親也能接受這種改變,那麼很多姻親的問題都可以避免。
其次必須有一個適當的立足點。好的開始並不表示所有困難都會自動消失,這只是建立了一個根基,問題仍然會繼續產生;因此,一個適當的立足點是必須的,它使我們能面對隨之而來的問題。
什麼是一個適當的立足點呢?那就是夫妻雙方永遠要站在一起,永遠不要讓姻親的影響瓦解雙方最基本的誓約。
有人歸納大多數的姻親問題環繞著兩個基本因素。其中最主要的是價值判斷。也就是說:許多夫妻常沒有好好想想:到底誰對自己是最重要的:親戚、父母,還是配偶?如果作丈夫或妻子的,真能把配偶列為第一,那麼姻親問題就不會產生了。
──「天路伴侶 (Famous Couple of the Bible)」布萊恩.哈柏著 彭海瑩譯 大光出版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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