迦流─ 公正冷靜的方伯
經文: | 使徒行傳十八12─17 |
鑰節: | 到迦流作亞該亞方伯的時候,猶太人同心起來攻擊保羅,拉他到公堂。(徒十八12) |
參考經文: | 徒十八9;十九35;廿一31,32;廿二22─29;廿六30、31 |
提要 迦流的全名是朱尼阿斯‧迦流(Junius叁Gallio),(BC3─AD65),生於西班牙的哥多華(Cordava),他曾是暴君尼祿(Nero)的導師,斯多亞派(Stoics)的哲學家辛尼加(Seneca)極其寵愛的兄弟。他於主後51至52年間作亞該亞省的方伯(巡撫)。 保羅第二次宣教旅程大約在主後50到53年之間,當保羅來到亞該亞省的大城哥林多傳道時,被當地的猶太人所控告,正好告在迦流的名下。但公正冷靜的迦流,看透控告保羅的人似是而非的控詞。所以他說,假如保羅違反了羅馬律法,他會耐性聽他們,可是他們的控訴只關係猶太人的信仰和律法的解釋,那便不在他審判的範圍內。 由於他公正的審判,使得保羅能在哥林多住了一年半,也應驗了上帝對保羅的應許︰「不要怕、只管講、不要閉口,有我與你同在,必沒有人下手害你。」(徒十八9)這是自彼拉多無故殺害耶穌以來,在基督徒屢遭逼迫之後,第一次在訴訟中,把正常的宗教信仰和違法的犯罪行為清楚區分開來,迦流這樣的判例,成為其他總督仿效的先例,何等奇妙!上帝藉著羅馬巡撫的手,保護了祂的僕人,使福音更加興旺。 默想 1.迦流只做了亞該亞巡撫兩年,即因健康問題離開亞該亞返回羅馬,保羅正好在此時在他名下被控,才能得著公正的審判。這絕不是巧合,乃是上帝的安排,為了保護祂的僕人,上帝能藉著世上的君王作任何事。 2.自從迦流拒絕使保羅定罪以後,大約有十年之久,基督徒受到了比較公正合理的對待,使福音更加興旺起來。主對保羅的應許︰「不要怕、只管講、不要閉口,有我與你同在,必沒有人下手害你。」這應許今天仍然在每一位上帝僕人的身上。 祈禱 主啊!人以為的巧合,其實是您巧思安排的,深信我們每一個人的生命,在您眼中都不是偶然,而是您所定意的,謝謝您用無限的愛,等待我們的心回轉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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