約哈斯─被擄至埃及的君王
經文: | 王下廿三31~33 |
鑰節: | 約哈斯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,效法他列祖一切所行的。(王下廿三32) |
參考經文: | 歷代志下卅六1~3;耶廿二11,12 |
提要 約西亞王是猶大國的最後一道光芒,當他死在埃及法老尼哥手下後,猶大就成了埃及的屬國。約哈斯是約西亞的四子,又名沙龍。為了某種原因,百姓在約西亞死後立他為王,成為猶大國第17任君王。可惜他並沒有承襲他父親對上帝忠心的順服,和定意尋求討上帝的喜悅,反而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,破壞了他父親好不容易建立的改革,使百姓再次陷入罪中。(代下卅六1~3) 約哈斯23歲繼位,在位僅短短三個月。當埃及法老王尼哥攻陷耶路撒冷時,就把約哈斯囚禁於哈馬地的利比拉,後來他被帶到埃及,並死於該地。(王下廿三33,34)應驗了先知耶利米先知的預言。(耶廿二11,13)其實在約西亞死後,上帝就曾多次差遣祂的先知警告猶大國民,要悔改轉向,可惜百姓不接受上帝的慈悲,致使上帝的審判一步一步逼進。結果約哈斯被擄作人質,並且猶大付出賠款銀子100他連得(3400公斤),金子1他連得(34公斤)。何等可悲!上帝的選民和大衛的子孫,竟然落得如此下場,其最主要的原因,還是因為他們離棄上帝,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。 小檔案 地點:耶路撒冷 評價:惡 在位:3個月(BC609) 職業:猶大國的第17任君王 親屬:父母──約西亞、哈慕他 默想 約哈斯名字的意思是「主所支持的」,但他短暫的一生卻「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」,至終王位被廢,自身被擄。若他能效法他的父親,尋求正道,討主喜悅,生命必有所不同。讓我們以歷史為鑑。 祈禱 主啊!您眼中看為惡的事,聖經已明示,有時我們明知故犯,實在是因為想保有「自己」的想法。求主幫助,早早破碎我自己,能專一跟隨您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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