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9年8月3日 星期六

復活(六)四十日後在加利利山上向500人顯現
經文:馬太福音廿八16--20;馬可福音十六15--18;路加福音廿四44--49
鑰節:所以你們要去,使萬民作我的門徒。奉父、子、聖靈的名,給他們施洗。(太廿八19)
參考經文:徒一2、3;林前十五6、7;35─45;林後五1--4
提要
        耶穌在昇天之前曾多次向門徒顯現,聖經有記載的多達十一次,但我們無從知道是否只有這十一次。因為路加曾說︰「耶穌受害之後,用許多的憑據,將自己活活的顯給使徒看,四十天之久向他們顯現,講說上帝國的事。」(徒一2、3)可見至少還有別的情況使門徒仰望他們所親愛的主,並與祂談話。這些親眼見過復活之主的人,是基督復活的明證。
        主受難前,祂的身體是屬地性質,但祂那無罪的人格,在祂肉身產生一種能力,是完全超乎我們經驗與理解的。主復活後,身體上的限制,無論是時間或空間,都不再存在。是一種完全自由的生命。保羅曾提到這種「靈體」(林前十五35--45;林後五1--4)可以隨心所欲的出現或消失,可以食也可以不食。隨自己意思讓人看見或看不見。何等奇妙!將來信主之人的復活也當如此。
        這次主在約定的加利利山上,同時向五百人顯現,主向他們傳達了最重要的大使命︰「你們要去,使萬民作我的門徒。」祂要這些人負起傳福音的責任,在天下萬國中,引人歸主,主應許要與他們同在,並且賜他們權柄,幫助他們完成這大使命。
默想
1.「天上地下所有的權柄都賜給我了。」這句話的動詞是完成式,表明這些權柄已經完全賜給主了。主也將這些權柄賜給一切相信祂的人。(可十六17、18)
2.「去」使萬民作我的門徒。主的吩咐是「去」到人群中尋找迷羊,而不是坐在教會中等人「來就近祂」。
3.「耶穌開他們的心竅,使他們能明白聖經。」(路廿四45)可見明白聖經需要聖靈的光照,也唯有明白聖經,才能認識這位復活的主。
祈禱
主啊!基督徒傳福音是天職,我們是全力以赴,或者全力應付,您都明暸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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