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9年10月11日 星期日

挪亞(四)─彩虹之約

經文:
創世記九1~19
鑰節:
虹必現在雲彩中,我看見,就要記念我與地上各種有血肉的活物所立的永約。(創九16)
參考經文:
賽五十四9

提要
聖經中最重要的一件事是上帝與人立約,它是全部聖經的核心。上帝與挪亞一共立過二個約。第一個約是創世記六章18~22節。第二個約是在洪水之後,上帝與挪亞一家立約:「凡有血肉的,不再被洪水滅絕,也不再有洪水毀壞地了。」(創九11)並且用天上的虹作為立約的憑據。這一個約又稱為永約。  

挪亞在當時是一個義人,他在一個黑暗世代中,以他的信心烘托出那世代的不信,以他的義行顯出那世代的不義,最可貴的是他所獻的馨香之祭,使得上帝決意不再毀滅人和地。上帝以彩虹為記,與地上各種活物立了一個永約。雖然人類常常違約,可是上帝從來沒有違過約。即使如此,上帝仍以立約的愛,使毀約之人重新悔改,再返回約的裡面,這就是福音了。

默想
1.聖經為何稱為新舊約聖經?
2.彩虹之約是向著挪亞所獻馨香之祭而來。義人的祈禱,常能帶來上帝特別的憐憫。
3.洪水之後,重新開始,上帝祝福挪亞,並與他立約,人類重新有一次機會,可是結果如何?

祈禱
主啊!當您對我您示時,我便向您立了生命的永約一生一世必住在耶和華的殿中。

更多進深http://www.glorypress.com/

沒有留言:

張貼留言